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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杀生所获福报殊胜
出处: 录入:李洋 上传时间:2016-10-08 16:38:03 点击次数:

【经典介绍】《正法念处经》,元魏·般若流支译,又作《正法念经》。内容包括十善业道品、生死品、地狱品、饿鬼品、畜生品(包含阿修罗)、观天品(含四王天、三十三天、夜摩天)。全经虽讲述地狱、饿鬼、畜生、诸天等界,但重点则置于三界六道的因果及出家人的修行。

不杀生所获福报殊胜

【经典原文】此不杀生最为大业正法种子。行于生死,唯不杀生为归、为救。入生死暗,不杀为灯。不杀生者,名曰慈悲。正念思惟不杀生善,心常生喜。若遮他杀,他不可遮,则是行舍。彼人如是,行四梵行,以熏身心。不杀善根不可思议,最为真实,何等种种诸愿,如是如是随愿皆得。——《正法念处经》

【佛经解释】世间无论哪一类的众生,最看重的都是自己生命,所以佛门五戒、沙弥戒等都以不杀生为首戒,不杀生是种植最大的正法种子,人在世间有战争等杀戮,在无尽的黑暗中生死轮回,不杀生的光明方能照破免除。佛弟子应常思惟不杀生之善,这样就会心中常常生起欢喜。不但自己不杀生,见到其他人杀生时,应该采取种种方式劝阻,如果无法劝阻,可以采取以财赎命等方式来救度众生,这样的人,就是修慈悲喜舍四梵行,可以得到殊胜的善根果报,没有王、贼、水、火等灾难,一切所得皆悉长久。

?”卖肉贩跟吃肉者互相争论。

 

后来两人把责任推在屠夫身上,阎罗王又召见屠夫,屠夫也自辩说:“我确是宰猪,但是有人买,有人吃肉我才会屠宰,若无人买,无人吃,我也不会宰呢!”于是各说各的道理,所说的尽是造罪业的道理。结果,阎罗王仍然判食肉者偿还血债。可见我们吃那一类众生,就与那一类众生结下不解之冤,所谓:“肉字里边两个人,里边还吃外边人,众生还吃众生肉,仔细思量人吃人。”楞严经中云:羊死为人,羊既可为人,猪牛亦可为人。

若未得天眼通,不能观察其因缘,则以为猪即猪,羊即羊。人多吃众生肉,把本有的自性埋没了,失去灵性,变成愚痴。故欲度众生,先戒食众生肉。人欲度众生,先度自性众生,度众生还要离相,无所执着,方为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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