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蓝蓝的天空中,小鸟自由自在地飞翔,无忧无虑地唱歌,这是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绿色世界。在我们的身边,因为有了小鸟的歌唱和飞翔,生活也多了很多乐趣。爱鸟、养鸟是一些人的生活嗜好,也是人之常情。可是,与小鸟共享快乐时光的同时,也有人不懂得尊重生命。
在一次好几百人的放生活动中,一鸣炮响起,千鸟齐飞,有人笑脸灿烂,有人虔诚合十。仪式隆重、气氛热烈,让人叹为观止。本以为这是一次既环保又慈善的放生活动,谁料到这些人的爱心却成了花鸟市场老板商业利益的诱惑。放生一旦沦为商业性活动,就与爱护生命的本意相违背,这种简单的“爱心”,只剩下变味的空壳,成了赤裸裸的金钱的傀儡和俘虏。
在佛教中,很多佛教经典,如《梵网经》、《大智度论》都提倡放生,《大智度论》中更是把放生作为第一功德:“诸余罪中,杀业最重;诸功德中,放生第一。”因此,为了积累功德,很多寺院组织信众或信众团体大批量地放生小动物。佛教传入我国后,大力提倡放生,并与我国原有的放生习俗相融合,逐渐演变出独特的法会——放生会,形成了我国佛教放生的理念和形式。这种放生活动被称为“仪式性放生”,是一种佛教的“慈悲”行为,该行为与当今社会所提倡的“环保”、“爱护自然”、“关爱生命”等传统美德不谋而合。另外,按照佛教仪轨,各大寺院的放生法会,其精神主旨是祈愿世界和平、社会和谐、家庭和睦、人民安乐。
放生是护生理念的一种特定实践方式,目的是爱护生命,不过,由于人类不当的方式,原本的慈悲善行在这一过程中变质为杀生。反省商业放生行为,可以发现其行为模式是捕捉动物——囚禁动物——买卖动物——放生动物。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到,动物原本是自由的、健康的,却因为人类的这种“慈悲”、“爱护”,没来由地被捕捉、囚禁,最后被放生。在放生后,有些动物因为对被放生的环境不适应而大量死亡。
从原本简单的放生爱心被“忽悠”中,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保护自然”的护生观念,不应该拘泥于放生形式,要以佛教所倡导的慈悲心为宗旨,以方便救护为行为,发挥更积极的护生精神。同时,更积极的方式应是保存这些动物的栖息地,并共同阻止不当的猎捕行为。
如何通过环境教育对宗教放生的行为与观念进行转化,保留其爱护生命的精神,以生态保护的理念与做法取代狭隘的放生观念,探索出符合当下生态环境需求,真正实践爱护生命的理念和做法,是一项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完成的事业。
十七大报告提出,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因此,放生活动除了爱心之外,更应该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放生活动,遵循社会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原则,而不是一场形式主义的“放生秀”。
在放生活动中,除按照佛教的仪轨来进行外,更要注意科学的放生方法,尽量减少对动物的伤害。放生与护生都应本着尊重生命、爱惜生命的原则去进行,升起慈悲心、爱心才是最大的功德,而不是简单地以数量来计算。
佛家有言:“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佛门的“屠刀”,并非指的是真正杀人的屠刀,而指的是恶意、恶言、恶行及一切妄想、妄念、迷惑、颠倒、分别、执着。不杀生、素食都是一种是对生命的保护,那么放生更是一种“既环保又慈善”的对生命的积极保护。
我们的生活需要蓝天,蓝天中应该有小鸟自由地歌唱和飞翔。在精神家园里,我们要用一颗简单的心,即一颗充满爱、善、美和科学的态度的慈悲心,去参加放生,去推行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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