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有漏善法中,无有能比放生之功德大。凡其它善业,若自心不净,就无有功德,但放生时,无论其心净或不净,其事皆是直接对众生有利,因此有不可思议的善果,哪怕是放一条生命的功德也无法衡量。因为这些所放的众生,暂时已经解脱难忍的遭杀痛苦,再加上放生时做皈依,念佛号加持后,究竟彼等众生也获得不退果位,如《不退轮经》云:“凡闻本师释迦牟尼佛名号者,皆得不退果,傍生闻佛号,亦播下无上菩提之种子,此后得果。”所以在放生时,切莫忘记念佛号!
大菩萨度化众生是暂时令众生离苦得乐,享受人天福报,究竟解脱生死轮回,放生也同样具备此功德。因此无论出家人或在家居士,凡喜欢放生的人,就是在落实佛菩萨救苦救难的精神,真是大菩萨,应当时时随喜和学习他们的无上行为。
龙树菩萨在《大智度论》中云:“诸余罪中,杀业最重,诸功德中,放生第一。”《地藏十轮经》云:“设使能戒诸杀生,诸众恭敬成无上,恒时无病延寿命,安乐畅适无损害,一切生生世世处,深信如来之行境,现见佛法及僧众,速得无上菩提果。”
印光大师总结了放生的十功德:无刀兵劫、集诸吉祥、长寿健康、多子宜男、诸佛欢喜、物类感恩、无诸灾难、得生天上、消灭恶业及四季安宁、生生不息善心相感。
古往今来有众多高僧大德致力于放生事业,昔日智者大师,买临海四百多里海滩,作放生池,唐肃宗命天下各州建立放生池,颜鲁公作放生碑文。宋真宗也命天下建立放生池,并把整个西湖划为放生之用,明朝莲池大师建多处放生池,并作《戒杀放生文》流传至今。
建放生池,立放生碑,或以著文立说等方式劝人放生,随喜赞叹他人的放生功德,捐资或出力助成他人放生善举,建立放生功德会或动物保护委员会等慈善机构,为放生集积顺缘,这些虽不是直接放生,但其功德,与自己亲自放生等同。相反,善众捐献用于放生的钱财则千万不能供作自己使用,比如请客吃饭及旅费等开销,因为这些钱财已变成了众生的生命,挪作它用与杀生过失等同。此外,阻止他人放生,或为其制造违缘,也等同于杀生。根据《俱舍论》,造善作恶,随喜得同样果报。
凡放生者,都得四果功德:
放生之异熟果者,解脱三恶趣痛苦,其下等发心,放生量少,能转于人道,中等发心,放生量亦为中品,能转于欲界天,若上等发心,放生数量极多,则转生色界无色界,渐次脱离轮回苦海;
放生等流果分二:一感受等流果者,将来生生世世转为长寿无病者,二同行等流果者,未来得人身时,喜欢断杀放生,具足慈悲善心,行持殊胜菩萨道;
放生的增上果者,放生者将来不转生于深渊险地,转生之境,全是乐意美境,具有饮食花果等;
放生的士用果者,一切生世中,增上所放生之善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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